【圆明网】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一日早晨,流离失所中的山西阳泉市法轮功学员王兰芳和儿子宋立城被警察绑架,母子俩被非法关押到阳泉市看守所。二零零九年五月,王兰芳被非法判刑十一年,儿子宋立城被非法判刑十一年半,王兰芳在山西省女子监狱遭灌药、洗脑等恶毒迫害。
法轮功学员王兰芳,出生于一九五九年,今年61岁。修炼大法之前,她因病魔缠身,常年难受。九九年的四月初八,王兰芳请回一本《转法轮》,打开一看,师父的法像,好面熟啊。一读书,王兰芳的心里震撼很大,什么腰椎间盘突出,骨质增生,神经官能症,结肠症,慢性胃炎等,都没有了,走路生风,就像飞一样。通过学习法轮大法,真、善、忍,王兰芳与人和睦相处,做事先考虑别人,与人为善,在利益上,做任何事以真、善、忍为准则约束自己。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王兰芳坚持修炼、去北京上访,后被非法劳教两年,被关押在太原新店女子劳教所迫害。后,王兰芳多次遭绑架、骚扰,王兰芳和儿子宋立城被迫害的流离失所。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一日,王兰芳和儿子宋立城被阳泉市贵石沟派出所侯海、魏志祥和610人员马默意非法关押。魏志祥已经退休,为了得不义之财,仍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侯海为了得到四万元的“奖金”,给王兰芳、宋立城捏造假证据,不择手段,收买王兰芳的邻居充当假证人。
王兰芳和儿子宋立城被非法庭审后,在二零零九年五月,王兰芳被阳泉市矿区法院非法判处十一年,儿子被非法判处十年,后又加一年半,共十一年半。
后来,审判长葛宜华亲自送来判决书时说,是阳泉市政府610办公室副主任白汝明让他判处王兰芳十一年的,他们互相推责任。审判长葛宜华让王兰芳上诉。
王兰芳上诉后,阳泉市中级法院来人,问王兰芳:“炼法轮功错了没有?”王兰芳说:“没有错!法轮功是叫人心向善道德回升,无论走到哪里都要做个好人,哪个国家还怕好人多呢?”就这样,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原判。
二零零九年九月一日,王兰芳被劫持到山西省女子监狱迫害,王兰芳没有签字,监狱表面上是说让“学习”(即洗脑),实质上是利用各种手段折磨迫害她,狱警、坏人利用各种方式,手段迷惑法轮功学员。
特别是九监区教导员卫预,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手段非常毒辣,利用五、六犯人把王兰芳强制拉到医务室灌药,最后把王兰芳的血压降低到了50/90,一监区教导员武海燕和卫预等人害怕了,她们才停手。
从那以后,不管监狱里用什么办法,都没有改变王兰芳那颗坚定的心。历经十一年冤狱,王兰芳现已回到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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